关于给予王晨警告处分的决定
经查实,130211117王晨于在校期间晚归三次,严重违反校纪校规。
经批评教育,王晨本人对错误做出了深刻检查,态度端正,表示绝不再犯。为了严肃校纪、教育本人、根据《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》第二章第十四条(一)和学院相关规定,经8590am海洋之神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给予王晨同学警告处分,以观后效。
特此公告
8590am海洋之神
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14年07月0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