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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余磊警告处分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4-07-02     作者:     浏览量:   分享到:

 

关于给予余磊警告处分的决定

经查实,130211125余磊于在校期间晚归三次,严重违反校纪校规。

经批评教育,余磊本人对错误做出了深刻检查,态度端正,表示绝不再犯。为了严肃校纪、教育本人、根据《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》第二章第十四条(一)和学院相关规定,经8590am海洋之神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给予余磊同学警告处分,以观后效。

特此公告

8590am海洋之神

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
20140702